显示和隐藏对象

可使用以下任一方法在设计窗口中设置对象的可见性:

  • 设计窗口中右键单击一个对象并选择 Hide Others(隐藏其他)以仅查看该实体、曲面或曲线。
  • 设计窗口中的任意位置右键单击,选择 Show All(显示全部)以使所有对象可见。
  • 结构树中右键单击一个对象,并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 Always Visible(始终可见)。隐藏对象图层后,对象仍可见,但此设置不会影响其他可见性命令,如通过取消选中结构树中的复选框隔开或隐藏其父元件。
  • 右击一个面,然后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 Face(面)
    • Hide Face(隐藏面)功能可隐藏所选的面。通过 Hide Face(隐藏面)功能,可在不使用滚轮的情况下选择这些面背后的对象。
    • Hide Other Faces(隐藏其它面) 功能可隐藏已选面之外的其它所有面。
    • Inverse Face Visibility(反转面的可见性) 功能可反转所有面的可见状态。已隐藏的面(甚至被主体隐藏的那些)变得可见。可见的面变为隐藏。
    • Show All Faces(显示所有面)功能将显示所有的面,无论是被面还是主体隐藏都将显示。
  • 取消选中结构树中的复选框以隐藏设计窗口中的对象。该对象图标显示为灰色。也可在设计窗口右键单击对象并选择 Hide(隐藏)(或在设计窗口中选择该对象并按 Ctrl+H 键)以关闭对象的可见性。
  • 选中结构树中该对象旁边的复选框以将该对象的可见性设置为图层可见性。若图层隐藏,则对象也将隐藏。若图层可见,则对象也将可见。

若图层可见性打开,则图标会正常显示。若图层可见性关闭,则图标会如上图中的 Solid_LayerHidden 图标一样显示。设计窗口中的隐藏对象无法操作。

注: 按住 Shift 键单击或按住 Ctrl 键单击多个对象将其作为组操作。